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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台灣發生首例UBER司機撿屍性侵案!北市一名UBER合作司機,接獲公司派遣訊息,搭載一名爛醉女大生到西門町一家KTV後,見女子倒臥後座叫不醒,竟心生歹念,把女大生載到摩鐵性侵得逞,經警方調閱UBER派遣資料及監視器畫面,惡司機才坦承性侵,桃園地檢署偵結後昨將惡司機以加重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,今天判決出爐,桃園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月徒刑,可上訴,成為了Uber司機性侵被判刑首例。判決指出,桃園一名在早餐店上班的陳姓男子(35歲)以妻子名義經註冊為Uber註冊駕駛後,去年8月15日接獲派遣通知,前往台北市林森北路載到喝醉酒的女乘客,原訂要去西門町,但到了目的地後,女乘客叫也叫不醒,他將她載到龜山區一家摩鐵性侵。案經警方據報根據車號,以及Uber派遣系統的行車歷史圖和行車軌跡循線查出陳男到案送辦,陳男供稱,他在西門町繞了一圈後有叫她,她說很累想睡覺,問她要去哪裡,她都沒辦法回答,只好往回家的方向開,在路上看到路邊摩鐵的招牌,臨時起意進入摩鐵,進入旅館後她就進到房間躺在床上睡覺,之後他在房間看色情頻道,一時衝動才脫她衣服性侵。然女子指証,當時她見陳男壓在她身上,有說不要及抗拒,可是因為力氣小,雖一度轉身到床邊,還是被他拉回去,當時心想趕快結束後,就叫他離開。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,陳男雖係UBER司機,然所為與一般營業小客車司機無異,見女乘客因酒醉睡著,將其載往摩鐵,使她於孤立無緣之處境,且為圖滿足自己性慾,利用其酒醉不知抗拒之情況對她性侵,過程中女乘客驚醒並反抗,猶不知罷手,造成被害人心理創傷,又因此增加社會大眾對交通安全之疑懼,復參酌雙方以70萬元達成和解,獲被害人原諒,加上陳男育有3 名年幼子女,目前在早餐店上班之生活狀況等,依《加重強制性交罪》判刑7年4月徒刑。(突發中心張沛森/桃園報導)發稿時間14:38
更新時間15:05

嫌休旅車被摩鐵監視器拍下,警方比對UBER派遣資料發現車號車型吻合。翻攝畫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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